金山网讯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省政府《关于推展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反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增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身体健康发展,6月30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十部门联合实施《关于进一步增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身体健康平稳发展的通报》。
《通知》共计13条,牵涉到公积金政策、支持“带押过户”、换购免税补贴等,堪称干货满满。
增大公积金政策反对力度
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合乎我市公积金贷款涉及规定的,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减少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用于公积金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20%,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30%。
上述两项政策的限于对象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出售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家庭。
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于本通报实施后出售自寄居住房,申请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最低额度基础上提升1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低贷款额度在我市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取消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容许。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通报公布之日后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不受户籍限制。
契税补贴,换购给予退税
反对刚需及提高型住房需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购置自寄居商品住房的,享受契税交纳份额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对市区新的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上的提高型商品住房,享用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契税补贴政策1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享用1次。在本政策出台前已享用过其他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合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尚未办理申请申请的,如合乎上述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也可享受。本政策不得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反对购买商办用房。出售商业办公用房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给与补贴。此项契税补贴政策1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的组织)不能享用1次。在本政策实施前已享用过其他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尚未办理申请申请的,如合乎上述购买招商用房条件也可享用。本政策不得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前进换购退税补贴。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反对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出售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税优惠。其中,分批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分批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让金额的,按分批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金融支持,希望房票安置
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反对房地产市场平稳身体健康发展工作的通报》落地见效。希望金融机构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市场需求,反对研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取配套融资。
实行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新的派发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限制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拓宽货币化移往渠道。鼓励实施房屋征收拆迁房票移往。被征税拆迁人选择房票移往,在征税征地部门出具房票后,被征税拆迁人在1年内使用的,可给与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征收征地项目成本。鼓励研发企业按购房时实际销售价格再给与购房优惠。
优化管理,推行“带押过户”
优化价格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融合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并自主申报备案楼栋“一房一价”。价格主管部门对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实施告诉性备案。
优化合约注销管理。本政策实施后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须要注销合同网签的,牵涉限制性规定不再继续执行。
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和注册服务模式,完善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大力实行抵押房产上市交易的“带押过户”。
降低指标,放宽涉及要求
减少商业指标比例。在建商品住宅小区配建的商业用房尚未建设的,在开发项目容积率不减少且不高于1.0、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经市规委会同意,可以减少商业指标比例。
优化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提高提高型住宅用地比例,提升商品住宅品质,在符合容积率上限大于1.0的情况下,限制和优化强弱配、绿地率、建筑密度限制,有条件区域可建设除独栋独院、双拼建筑外不低于10米的住宅产品。
继续优化建筑技术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中,经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同意,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建设比例低于可按30%执行。绿色建筑实行等级管理,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可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执行。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继续执行期内,如有新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不一致的部分按照新政策继续执行。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可参考继续执行。(李溟 方良龙)